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商标维权为何被叫停
2021年末,一场围绕“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维权风暴席卷河南餐饮界。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持有“逍遥镇”商标为由,对省内近百家使用该名称的商户发起批量诉讼,要求商户缴纳会费或赔偿。这场被舆论称为“商标收割”的行动,最终在地方介入后紧急叫停。看似普通的商标纠纷背后,折射出知识产权保护与地方产业发展、公共资源归属的深层矛盾。
商标性质存在法律争议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持有的“逍遥镇”商标属于普通商标而非地理标志商标,这是引发争议的核心症结。根据中国商标法,普通商标的作用是标识商品来源,通常由具体企业注册使用;而地理标志商标(集体或证明商标)则用于标示产品与特定地区的自然人文关联,由行业协会管理并授权符合条件的商户使用。和显示,该协会自2003年取得商标后,未按集体商标规则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反而以普通商标名义限制商户使用公共地名。
多位知识产权专家指出法律适用偏差。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认为,协会将“逍遥镇”这一公共地名注册为普通商标,本质是将公共资源私有化。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强调,胡辣汤作为千年传承的品类名称,已具有通用属性,商户使用“逍遥镇”更多是描述产品风味而非商标标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后续回应中明确,普通商标注册人无权以该商标收取会费(2)。
维权手段涉嫌权利滥用
协会采取的“放羊式维权”策略引发公众强烈反感。披露,该协会在注册商标后的18年间放任商户使用名称,待品牌知名度提升后突然发起批量诉讼。这种“先纵容后收割”的模式被商户指责为“钓鱼维权”。焦作某商户表示:“用‘逍遥镇’三十年无人管,现在名气大了就来要钱,和收保护费没区别。”
法律界对维权正当性存在分歧。虽然商标法允许权利人随时主张权利,但马东晓律师指出,协会未履行集体商标管理职责,反而通过普通商标牟利,违背商标法保护创新的立法初衷。0提及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修订案特别强调,集体商标权利人不得阻碍他人正当使用地名,侧面印证了该协会维权手段的失当性。
公共利益与行业生态失衡
胡辣汤作为河南传统小吃,其品牌价值具有公共属性。7显示,逍遥镇4200余户家庭依靠胡辣汤产业谋生,相关产业链年产值超15亿元。协会的维权行动直接冲击民生经济,安阳、焦作等地百余家商户面临停业风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的声明中强调,地理标志保护需平衡权利人、市场主体和公众利益,而该协会“重收费轻服务”的做法显然背离了这一原则。
更深层矛盾在于传统饮食文化的产权界定。3援引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观点指出,“逍遥镇胡辣汤”本质是公共烹饪技艺的集合体,协会试图通过商标垄断公共烹饪方法命名权,既不符合历史传承逻辑,也阻碍技艺传播。这与沙县小吃通过集体商标建立统一标准、扶持商户发展的模式形成鲜明对比(1)。
行业管理机制存在缺陷
协会管理能力的缺失加剧了矛盾。显示,该协会虽声称要“统一技术标准”,但十余年间从未建立可操作的品质认证体系。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教训——后者将地理商标私相授受给商业公司运营,最终因收取高额加盟费被责令整改(0)。这些案例暴露出部分行业协会将集体资源异化为牟利工具的制度漏洞。
0披露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规直指此类乱象。2022年《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办法》修订草案新增条款:禁止注册人阻止他人正当使用地名,要求建立透明的会员准入和商标使用规则。这些规定既是对逍遥镇事件的直接回应,也为行业协会划定了权利边界——集体商标管理必须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而非成为敛财工具。
介入重构治理逻辑
西华县的紧急叫停具有标志性意义。发布的通报中,“站位全国市场”“多赢共赢”等表述,表明地方开始重新审视公共品牌治理逻辑。这种转变在0提及的后续立法中得以固化:行政机关被赋予更强制约权,对滥用集体商标的行为最高可处以商标无效处罚。
国家层面的制度调整同步推进。2提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明确禁止行业协会强制收取会费;0显示,新版《集体商标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使用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这些措施构成防止“逍遥镇事件”重演的制度防火墙,推动集体商标回归服务产业发展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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