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单位未交社保问题
社会保险作为劳动者权益的核心保障,关乎医疗、养老等切身利益。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逃避缴费义务,导致劳动者陷入维权困境。法律明确将社保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范畴,通过劳动仲裁途径可有效追责。
一、确认劳动关系基础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主张社保权益的前提。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材料仍可证明用工事实。例如,某家政公司以“合作名义”安排张某接受考勤管理并发放工资,仲裁机构依据培训记录、派单记录等证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需注意特殊用工情形认定。如退休返聘人员、未取得就业证件的外籍劳动者等,可能被界定为劳务关系。劳动者需提前收集包含入职登记表、工资银行流水、工作沟通记录等至少三项佐证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二、仲裁前置程序准备
证据收集需遵循时效性与关联性原则。除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外,应调取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的录音或书面沟通记录。若企业存在篡改工资台账行为,可申请仲裁委调取原始财务凭证。
申请书撰写需明确诉求。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时应列明具体时段,涉及赔偿损失的需附医疗票据、养老金差额计算表等。某案例中,李某自行补缴五年社保后,凭缴费凭证成功主张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申请书需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并附证据目录及来源说明。
三、仲裁流程法律要点
立案阶段注意管辖规则。根据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均具管辖权,跨地区用工可优选社保缴费地。劳动者提交材料后,仲裁委需在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超期未答复可直接起诉。
庭审环节把握举证责任。用人单位需举证已履行告知义务,若无法提供社保代扣凭证或缴费记录,将承担不利后果。对于涉及多年欠缴的复杂案件,可申请庭前证据交换,要求企业提供完整工资台账及会计凭证。
四、裁决执行救济路径
生效裁决具备强制执行力。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查封企业账户、扣押财产。某置业公司违法调岗怀孕员工案件,经法院强制执行不仅补缴社保,还加付滞纳金。
特殊情形需行政救济配合。当社保经办机构无法补办手续时,劳动者可同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后因个人原因断缴的社保,部分地区已不再允许补缴,劳动者需及时关注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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