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骗局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
近年来,以租代购模式因低首付、灵活分期等特点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暗藏的合同陷阱与高息套路也引发大量纠纷。部分商家以融资租赁为幌子,通过虚标价格、隐瞒费用、虚假承诺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平等协议,导致实际支付金额远超商品价值,甚至涉及变相高利贷。面对此类骗局,法律赋予消费者多维度的维权武器,关键在于如何精准识别风险并高效运用救济途径。
一、证据收集:维权基石
合同、交易记录、沟通痕迹是证明欺诈行为的关键材料。消费者需在第一时间保存租赁协议原件,核对租金总额、违约金比例、买断条件等核心条款,特别注意是否存在手写补充条款或附加协议。例如某大学生在手机租赁纠纷中,因保留商家“租满10个月即拥有”的聊天记录,成功推翻合同中“买断需支付剩余租金30%”的隐性条款。
电子证据的完整性直接影响案件走向。通过录屏、截图等方式固定商家宣传页面,保存付款流水、催收短信、物流信息等电子痕迹。内蒙古某案例显示,消费者将商家承诺“免除违约金”的语音录音与合同违约条款对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迫使企业退回超额收取的3680元。对于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融资机构的交易,可通过《电子商务法》第62条要求平台提供原始数据存证。
二、合同效力:破局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合同应按实际法律关系处理。消费者可重点核查三项要素:租赁物价值是否虚高、租金总额是否显著超过合理范围、违约责任是否显失公平。山东法院曾判决某汽车租赁合同无效,因其租金总额达车辆市价2.3倍,远超法律认可的利息上限。
格式条款的合法性审查尤为重要。《民法典》第496条要求提供方对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履行提示义务。上海某消费者通过司法鉴定,证实合同第17条“逾期租金按日3%计息”采用5号灰色字体印刷,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法院判定该条款无效。对于包含“自动续租”“强制买断”等内容的条款,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主张其无效。
三、救济路径:多维出击
行政投诉与刑事报案构成维权组合拳。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时,应附商家虚假宣传材料、价格对比数据等,触发《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的调查程序。当涉案金额超过2万元时,可依据《刑法》第224条向公安机关控告合同诈骗,杭州某平台通过虚构手机货源骗取押金,负责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诉讼需注重策略选择。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方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主张撤销合同。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中,消费者同时主张撤销合同与返还原物,避免陷入“继续履约则损失扩大、解除合同则丧失物权”的两难境地。对于已支付超过本金36%利息的部分,可援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5条要求返还。
四、风险防范:事前筑堤
建立合同审查的“三重过滤机制”。首先核验租赁公司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经营资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经营范围;其次测算实际年化利率,使用IRR公式计算总支出,警惕超过LPR四倍(当前为12.4%)的隐形高息;最后聘请律师进行条款合规性审查,重点识别“单方解释权”“无限担保责任”等霸王条款。
培养证据意识的“四个即时习惯”。签约时立即对合同全文拍照存档,支付租金时备注款项性质,收到商品后48小时内录制验货视频,发生争议时采用公证云等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化证据链。浙江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租赁电子设备时,同步向12315平台备案设备序列号,防止商家后期以“设备损坏”为由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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